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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年 2024-05-03 00:05:42 | 北京市 土建 | 488查看 2回答
请问各位老师,施工单位就挖土方项目如何向业主索赔?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现场开工后发现土质情况与招标资料显示的不同,招标资料中的地勘报告显示是三类土,开挖后发现都是四类土(都是风化岩石,需要爆破后才能开挖,业主另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爆破),且挖深变深,施工单位能否向甲方索赔?可以以哪些作为突破口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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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中,当现场开工后实际土质情况与招标资料显示的不同时,施工单位是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的。
本案例中,招标资料中的地勘报告显示是三类土,但实际开挖后发现都是四类土(风化岩石,需要爆破后才能开挖),且挖深变深,这明显构成了合同变更的情况。
施工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突破口进行索赔:
**合同变更**:由于实际土质与招标资料不符,导致施工单位需要面对额外的工程量和难度,这构成了合同变更。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单位有权要求甲方对这部分额外工作量进行补偿。
**额外成本**:由于需要爆破才能开挖,施工单位需要承担额外的爆破费用。这些费用超出了原合同约定的范围,因此可以向甲方索赔。
**工期延误**:由于土质变化和挖深增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甲方对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风险分担**: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中,通常会有一些关于风险分担的条款。施工单位可以研究这些条款,找出是否有利于自己的索赔依据。在进行索赔时,施工单位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索赔请求,如地质勘察报告、施工记录、费用清单等。同时,施工单位还需要与甲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索赔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充分准备证据,合理确定索赔金额和工期,并与甲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等。
2024-05-03 0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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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有描述特征的内容,如果与实际不符可以提出该项目不适用于清单价。
2024-05-03 07: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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