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费粗暴“包死”隐患多,如何处理才能减少争议?

胡跃

广联达造价圈签约作者、20多年造价从业经验 


 “措施费用包死,结算时不再调整。这句话经常出现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然而如果工程措施费在合同中只用这寥寥两句带过,结算时大概率会发生争议。本文将结合真实案例为你分析措施费如何处理得滴水不漏,帮你在今后起草、评审、签订合同时未雨绸缪,把握先机!


我主张将“措施费用包死,结算时不再调整”细化为以下两条:


条款1:时间上,措施费项目对合同签订之前一切相关措施方案包死,事后非发包方原因引起的任何措施费变化,结算时不再调整;   


条款2:范围上,组织措施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包死,非承包方原因引发的增项(建筑面积变化、发生特殊事情等)经承发包双方协商确认,组织措施费可以调整变化。


时间上


从时间维度上,措施费包死可以,包死的范围必须在一定时间点之前。“包死”是指对合同签订之前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内容包死。在合同条款中,一定要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前瞻性预测,将各方的责任约定明确。合同签订前,投标方要考虑好如何记取措施费;合同签订后,如发生措施费再酌情协商解决。


例如,合同签订土建与给排水2个单位工程,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发包方取消了给排水工程的施工项目,那么给排水单位工程计取的措施费应该如何结算?


我的解决建议如下:


1、没做的给排水项目技术措施费(如系统调试费)全部扣减;


2、其他能与给排水项目相关联的措施费(如脚手架安装费)全部扣除;


3、不能与给排水项目一一对应的措施费不能扣除,如土建、给排水合二为一的材料检测费,此类措施费不能因为减少了一个单位工程就扣减一定比例的材料检测费,缺乏充足的依据。


范围上


从空间范围上,组织措施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包死,非承包方原因引发的增项,组织措施费可以调整变化。


一、举例说明


招投期间,施工现场周围一马平川。开始施工后,发包方在没有告知承包方的前提下,在施工现场门前挖了一条排水沟。承包方所有出入现场的材料、设备都要经过独木桥运输。承包方找到发包方,要求协商解决出入现场问题,方案如下:


1、补偿材料二次搬运费 **元/天,直到排水沟填平修通道路为止;


2、暂时停工:补偿**元/天设备折旧费、场地看护费等,直到排水沟填平修通道路后复工。


只要价格双方能够接受,这两条索赔并不过份,因为合同条款2已经将责任划分清楚。避免了甲乙双方都办理完成签证手续,但审计方以合同条款内措施费包死为由不予以增加费用的情况。


同理,招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里明确,某时段施工现场门前要开挖一条排水沟,请投标方自行考虑这一时段材料搬运事项及相关费用。这时投标方再想增加费用就要受到工程施工合同的约束,争议会减少许多。


二、关于组织措施费


为什么这里强调的是组织措施费,而要把技术措施费排除在外?因为技术措施费范围明确,能够与实物量一一对应,而组织措施费无法与实物量一一对应。例如,如模板支护,如果混凝土构件工程量增减,模板支护工程量自然随之变化,所以不必特地强调对技术措施费。


工程措施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内不会凭空增减出项目,在工程实物量没有数量、工艺、工序变化的前提下,工程措施费只能从一种施工方案转换成另外一种施工模式。


例如,浇筑混凝土原施工计划用吊车,后为了加快进度改为混凝土泵车。不管吊车改泵车,还是泵车改吊车,只要建筑结构没有发生变化,混凝土工程量没有增减,垂直运输方案承包方内部自行转换施工方法,结算时不调整垂直运输费用。如果投标方之前报价用泵车,事后变更增加或减少混凝土工程量100m3,混凝土泵送费也应该随混凝土工程量的变化而起浮。


三、关于安全文明费


为何要排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因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基数×费率的方法计算金额,不包死在结算中可以更加客观、公正解决操作问题。


例如,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是10栋楼,后变更为9栋,措施费依旧按10栋计算吗?组织措施费按建筑平米计算,随建筑面积增减而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北京是用人、机为基数)×相应费率进行增减,实际施工减少一栋楼,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同条款操作扣减一栋楼的费用即可。


公平原则


出于减少扯皮争议,推进结算进度的考量,我认为既然措施费增加需要办理重重手续,扣减措施费同样应该获得双方认可,并有相应的文件依据。


例如,投标时计取夜间施工费,审计认为实际施工中没有发生夜间施工的工序,因此结算时要扣减。然而工程项目少则用时几天,多则工期长达几年,工程审计无法24h监视施工方,并没有证据证明施工方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没有进行过夜间施工。双方争执不下,大大拖慢了工程结算的进度。


因此我认为,扣减措施费同样需要共同确认的文件,如要判定没有发生夜间施工工序,须得到合同双方当事人认可。


总 结


综上,工程措施费不能“一包了之”。“措施费项目包死”可以出现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内,但必须明确2个前提:


1、措施费项目包死的时间节点:对合同签订之前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内容包死;


2、措施费项目包死的空间范围:仅限于因承包方(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措施方案改变而引发的措施费用变化不做调整;反之,不在不可调整范围内的费用都可以调整。


合同的细化终究要为工程顺利进行、结算减少争议服务,希望本文为你带来了切实的帮助,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对工程措施费的问题,分享你对于这一条款的处理办法的看法。




*本文系胡跃原创,独家来稿

广联达造价圈签约作者黄燕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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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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