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人速看!施工合同纠纷避坑要点

造价人速看!

施工合同纠纷避坑要点

造价人

在造价领域,施工合同纠纷就像暗礁,稍不注意就可能让项目搁浅。今天,我们就从众多纠纷中提炼出关键避坑要点,助力造价人顺利航行。

一、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有门道 

建设工程施工中,承包人与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签内部承包合同,还在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就别因对方无施工资质就认定合同无效。这种内部合作形式,在符合条件下是受认可的,明确这点,能避免在合同效力认定上走弯路。

二、“四证”情况不同,合同效力有别

发包人没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签合同,合同一开始可能无效。但要是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拿到证,或者经主管部门竣工核实,合同就有效了。而缺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不影响合同效力,这点要分清。

三、工程价款计价,约定优先且合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里,工程价款计价方法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有效。不用完全拘泥于传统计价依据,合理创新的计价方式也能在合同中站稳脚跟,为项目造价提供灵活空间。

四、保修期限,低于法定则无效

合同中约定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工程保修期限,要是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期限,那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工程质量关系到项目长久使用,保修期限必须守住法定底线,不然后续麻烦不断。

五、开工时间认定,通知报告是关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开工时间,一般以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为准。要是发出通知或报告后还不具备开工条件,就以开工条件成就的时间来确定。没有通知和报告的话,实际开工时间就是判断依据。明确开工时间,对项目进度和造价控制都很重要。

六、竣工结算文件,答复约定要明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明确约定,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要答复,逾期没答复就视为认可结算文件,那承包人就能按这个文件结算工程价款。但要是合同没约定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或者没约定答复期限,承包人就不能直接按结算文件要钱。所以合同里关于答复的约定一定要清晰,避免结算时扯皮。

从签证确认到总价包干调整,从无效合同价款到竣工结算文件效力,“黑白合同”认定与结算……还有发包人拒付工程款、工期质量奖惩、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权利等,每一个都是造价人必须掌握的“避坑”要点。想要解锁更多专业课程,深入掌握造价技巧,在项目中游刃有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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