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5清水模板与抹灰费用计价辨析


前言:陕西2025消耗量定额中“复合模板是按达到清水表面验收标准考虑的”这一规定,在实际项目推进中确引发了计价争议。我们在项目作业过程中对此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向设计提出疑问。初步确定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模板工程按复合模板执行,抹灰则依据设计回复确定。然而在项目核对阶段,对方预算人员提出,若按复合模板计同时计抹灰费用,存在工作内容重复,主张应扣除抹灰。双方意见不一,难以达成共识。面对此类分歧,不知你是否有更合理的解决思路?接下来我们一起进行梳理。

一、清水模板基础知识

1. 清水模板的定义

清水模板是“混凝土构件拆模后表面平整度可满足验收标准,无需抹灰,且表面无蜂窝麻面”。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TY01-31-2021中的规定

当设计要求为水混凝土模板时,执行相应模板项目并按规定调整。

抹灰造价技能

3.陕西2009计价的规定

《2004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使用清水模板施工的混凝土构件表面不需要再做装饰抹面时,每平方米模板接触面增加6.67元补偿费。

计价

4.陕西2025计价的规定

模板项目分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复合模板、组合铝合金模板,编制投标最高限价(标底)时按复合模板项目执行。混凝土柱面、墙面、梁面、平顶面的复合模板、铝模板是按达到清水表面验收标准考虑的,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也按此标准计算,不允许换算

复合模板适用于竹胶、木胶合板等品种的复合板。

解读:

  1. 达到清水表面验收标准可不抹灰。

  2. 清水模板的施工成本和普通模板不同。

  3. 定额规定的“清水表面验收标准”是一项基础工艺质量标准,其核心是“表面平整度、光洁度达标”;而设计要求的“抹灰”可能是一项独立的建筑功能或装饰构造层。“达到清水表面验收标准”是对混凝土成型工序高质量要求的计价;“抹灰”费用是对独立的实体工作内容的单独计价。

争议点一:陕西2025消耗量定额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按复合模板执行,同时明确复合模板是按按达到清水表面验收标准考虑的,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也按此标准计算,不允许换算。混凝土柱面、墙面、梁面、平顶面设计了抹灰,经提疑后设计回复保留抹灰,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是否扣除?

争议点二:针对“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也按此标准计算,不允许换算”这句的理解。是否可以理解为“无论设计是否要求清水模板,都不考虑扣除模板子目已考虑达到清水表面验收标准相应的费用”?

二、实际工作中三种处理方式辨析

观点一: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按复合模板执行,抹灰按设计回复执行。

理由:

  1. 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模板按定额规定以复合模板计价,该标准已能满足清水表面验收要求。对应部位是否抹灰,应以设计答复为准。本案中设计已明确要求抹灰,故应另行计取。

2.定额中“复合模板达到清水表面”是工艺匹配说明,明确复合模板的适用场景可满足清水要求。对发包人来说可以要求承包人达到清水要求,除发生设计变更外,承包人不得因达到此清水混凝土标准而主张任何额外费用。

3.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按复合模板计取,并未单独计取清水表面处理费用。

4.消耗量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

实操建议:在清单编制说明描述中模板工程应满足设计图纸及交工标准对应的混凝土表面要求,发包人对模板材质、支模方式以及异形构件等有特殊要求而产生的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观点二:应扣除相应部位的抹灰费用。

理由:

  1. 达到清水混凝土效果(免除抹灰)是采用清水模板的目的。因此,清水模板费用与墙面、天棚抹灰费用存在替代关系,不应重复计取。

  2. 当设计要求抹灰时,与清水模板的基本理念相矛盾。

实操建议:在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混凝土构件模板按复合模板考虑,已综合清水表面效果,相应混凝土墙面、柱面、梁面、平板面不再计取抹灰费用。"

观点三:扣除清水模板与抹灰重复工作内容的费用

理由:

1.当使用复合模板时,混凝土表面已达到不需抹灰的质量标准,若再计取抹灰费用,属于同一工作内容的重复计价。

2. 工作内容重叠

清水模板施工已包含:模板高精度加工、拼缝处理、专用脱模剂使用、表面平整度控制等工艺,目的就是使混凝土表面达到无需抹灰。

设计抹灰通常包含:基层处理、找平、分层抹灰等,这些工作内容与清水模板已完成的表面处理存在实质性重叠。

  1. 设计有抹灰时,抹灰应正常计取,但应注意扣除抹灰与清水模板工作内容重复的部分的费用。

实操建议:

在实际计价中,应遵循定额规定:模板按复合模板计取,抹灰设计要求计取但需扣除与清水模板重复的表面处理费用,以体现 "不重复计费" 原则。

三、建议

综合以上辨析,针对陕西2025定额下的清水模板与抹灰计价争议,建议以陕西2025定额规定为核心,结合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和官方咨询闭环,优先采用“按定额计取复合模板+按设计计取抹灰+明确争议解决路径”的方案,避免在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扣减或重复计价。

1.核心结论:复合模板计价与抹灰计价是独立维度,无直接替代关系。定额规定复合模板按清水验收标准编制,是对混凝土成型工艺的质量对价;抹灰计价是对设计要求的实体构造层对价,二者计价逻辑不同,应分别按定额规则和设计图纸独立计取。

2.给发包方的实操建议(用于最高限价编制):为避免争议,建议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增加明确表述,例如:“本项目混凝土模板按《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规定,以复合模板项目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此项费用已综合考虑使混凝土表面达到清水验收标准的工艺要求。抹灰项目按设计图纸要求单独列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计价原则进行报价,中标后除设计变更外,模板费用不因墙面、天棚等部位设计抹灰而调整。”

3. 给承包方(投标方)的实操建议:在投标报价时,应坚持“模板按可达到清水验收标准报价,抹灰按设计要求报价”的原则。若对计价边界有疑问,建议在投标前通过答疑环节明确,避免中标后因计价分歧影响结算。

4. 争议兜底建议:若双方仍存在分歧,可优先依据合同约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机构申请官方解释,以权威答复作为最终依据,确保计价公平合规。

新干线头条是提供给用户的知识共享平台,新干线头条上的内容均由在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发布,如您在新干线头条上发现违法或侵权内容,请 【立即反馈】 或拨打我们的投诉专线4000-960-166与我们联系。
6
收藏 7
评论 7
分享
  • 复制链接
  • 新浪微博
  • 微信扫一扫
|
反馈
热评
(作者) 内容检查中 未能发表

@   {{replyItem.content}}
内容检查中 未能发表
暂时没有回复,收到回复时可在此看到并进行答复

还有0条回复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

28条评论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选为热评 (作者) 内容检查中 未能发表

@   {{replyItem.content}}
内容检查中 未能发表
暂时没有回复,收到回复时可在此看到并进行答复

还有0条回复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

内容推荐
更多资讯

头像

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擅长成果文件审核、团队培养。

已发表28篇文章

头条热榜 换一换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