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与审计阶段24清单应用:质量保证金最新规定

完工结算和审计是工程收尾的重要环节,质量保证金作为保证工程缺陷维修的主要资金,其管理的规范性直接关乎发承包双方的权益。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最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对质量保证金的留存、管理、退还等作出清晰细化规定。

一、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规则(24 清单核心要求)

(一)预留比例与上限

24清单第11.2.1条清晰表明,质量保证金总的预留比例不能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和旧规定的5%相比大幅下调,目的是缓解承包人资金占用的压力,结算总额是指竣工结算审核确认之后的工程总价款,不包含未实际发生的暂列金额、暂估价,还有未结算的计日工、现场签证。

要是用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之类的来替代现金预留,金额同样不能超过结算总额的3%,保函有效期得和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的缺陷责任期完全一样,并且得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格式要符合24清单附件要求。

(二)禁止重复预留要求

24清单着重指出,若工程项目在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能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若采用其他保证方式,同样不能重复预留,且相关约定要明确写进施工合同。

审计阶段会着重检查重复预留情形,要是发现发包人既收履约保证金又留质量保证金,就会要求其退还超额部分,要留意,履约保证金金额低于结算总额3%时,发包人不能要求补足差额,只能在履约保证金范围内主张缺陷维修权利。

(三)预留方式分类

预留方式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项目类型分类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方面,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的,依照财政部门规定来执行,保证金要存进指定的财政专户。对于非国库集中支付的,可预留在发包方或者财政部门,不能转到非指定账户。

社会投资类项目:倡导约定由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托管的模式,托管协议要明确保证金只用于缺陷维修费用的支付,发包人未经承包人事先许可,不可擅自提取。

审计阶段需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预留方式,不得随意调整,若发包人擅自变更账户,将被认定为违规操作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质量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规范

(一)使用范围界定

质量保证金仅用于支付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包括缺陷鉴定费、维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支出。

要严格区分承包人原因非承包人原因,要是缺陷是由发包人使用不当、第三方破坏或者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维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能从保证金里扣除。

(二)扣除流程要求

缺陷责任期内,保证金扣除需遵循规范流程:

发包人发现质量问题后,向承包人发出书面修复通知,列明缺陷部位、修复要求及合理期限;

承包人在限期内完成修复并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不得扣除保证金;

承包人拒绝维修或逾期未修复的,发包人需再次书面催告,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可委托第三方维修;

费用扣除得留存齐全依据,像缺陷鉴定报告、维修合同、支付凭证、影像资料等,扣除金额不能超保证金总额,不够的部分能再向承包人索赔。

(三)审计阶段管理要求

审计部门重点核查保证金管理合规性,核心要点包括:

预留比例是否超3%法定上限,计算基数是否为竣工结算总额;

是否存在重复预留情况;

费用扣除依据是否充分、资料是否完整;

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挪用、截留情况。

审计结论不得突破24清单法定比例和管理要求,不得增设额外扣留条件。

三、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流程与要求

(一)返还前提条件

保证金返还需同时满足两个法定条件:

缺陷责任期届满,合同约定期限不得突破2年法定上限;

无未解决的质量争议,已发现缺陷已修复合格,或非承包人原因缺陷已由发包人自行维修完毕。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依照24清单规定来执行,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那天开始算,要是因为发包人方面的原因导致逾期未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就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返还操作流程

申请提交: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返还申请,申请中列明工程名称、结算总计金额、保证金数额以及履行状况。

核实确认:发包人收到申请后14日内,组织相关人员会同承包人现场核实,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无异议的明确返还时间;

返还支付:按合同约定方式返还,合同未约定返还期限的,核实后14日内必须返还;

逾期责任:若发包人逾期未返还,就按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要是没有约定,就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利息,发包人在收到申请后的14日内没有答复,承包人催告后14日依旧没有回应,这种情况视同认可返还申请。

综上:24清单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最新规定,关键在于规范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明晰责任界限,竣工结算与审计阶段,发承包双方要严格依照3%法定比例、规范流程和返还要求,细化合同约定,完善资料留存,审计工作要守住合规底线,不超出法定标准、不增添额外条件。只有精确落实24清单规定,才能保证保证金管理公平公正,推动工程价款顺利结清,避免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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