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再见,工程预算定额,造价迎来大改!

 定额

定了!

已经施行几十年的工程预算定额即将完成使命

退出历史舞台!

近日住建部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意思就是今后不再发布预算定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不再依靠预算定额。标前用定额来确定投资,要用初步设计的概算来审批,这样的方式来作为投资管控的第一道防线。标后就用合同,标后不再依赖施工图预算,所以也不需要发布预算定额,用合同来确定建设单位的投资管控的责任,来强化投资管控。这也是跟国际惯例接轨的一个重要的步骤和环节。(注:本段引用尹贻林教授解读内容)

针对计价方式,《方案》提出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1、修订工程计量、计价规范

  • 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

  • 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

2、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

  • 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 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3、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

  • 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4、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

  • 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

  •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通知原文:

建筑知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办标〔2020〕3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现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方案制订改革措施,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我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3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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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原文件

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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