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号文落地:甲供材“宽松简易计税”终结,成本命脉再调整

20261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2026年第10号公告,建筑业增值税计税规则迎来颠覆性调整。长期以来,建筑行业依托甲供材宽松简易计税政策,仅需少量甲供材即可选择3%简易计税,成为施工企业税负管控的核心方式。而新政落地后,这一政策红利彻底终结,甲供材项目不再适用简易计税,直接牵动建筑企业成本命脉,更是所有造价从业人员必须吃透的核心政策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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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变革:宽松计税时代正式落幕

本次10号公告的核心调整,直击行业长期适用的计税规则。在2016-2025年的旧政策体系中,建筑工程只要存在建设单位提供主材或部分甲供材,一般纳税人即可自主选择3%简易计税,政策门槛极低。行业内普遍通过“少量甲供”的方式,灵活适用简易计税,以此降低税负、简化核算,成为建筑企业成本管控的常规操作。 

202611日起,新政策全面执行,彻底取消甲供工程简易计税优惠,无论甲供材比例高低,新项目一律适用9%一般计税方法。同时,仅保留老项目、清包工两种简易计税场景,原甲供材这一核心适用场景被全面剔除。对于2026年之前已备案简易计税的甲供工程项目,可延续原政策执行至竣工结算,新项目无任何缓冲空间,行业宽松计税时代正式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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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计税规则对比,差异一目了然

为了让行业同仁清晰把握政策变化,我们从核心维度梳理新旧政策对比,精准把握计税逻辑变革:

旧政策下,甲供工程是简易计税的核心场景,无甲供材比例限制,企业可自主选择,3%征收率无进项抵扣,操作简单、税负可控;新政策下,甲供材项目全面取消简易计税,仅老项目、清包工可适用简易计税,甲供新项目必须采用9%一般计税,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核算,计税模式、税负成本全面升级。 

这一变化,直接打破了行业多年的计税习惯,以往靠“微量甲供”钻政策红利的操作彻底失效,施工企业的税负结构、成本测算、合同约定,都需要同步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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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简易计税适用范围,精准界定

政策调整后,建筑企业需严格区分计税场景,避免计税方式选择错误带来税务风险。2026年起,一般纳税人仅以下两类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 

1、建筑工程老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4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4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除此之外,所有甲供材项目、包工包料新项目,均必须采用9%一般计税方法,无例外情形。造价人员在编制清单、签订合同、成本测算时,需第一时间判定工程计税方式,这是成本管控的基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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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方式变更,税负成本差距显著

政策变化的核心影响,最终体现在项目税负与成本上。我们以常规土建项目为例,进行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税负对比,直观展现新政影响。

假设项目含税总价1000万元,支付分包款500万元:

旧政策下甲供材简易计税:应纳税额=(1000-500)÷1.03×3%14.56万元,无进项抵扣,核算简单;

新政策下同一项目采用一般计税:销项税额=1000÷1.09×9%82.57万元,若可取得合规进项发票抵扣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12.57万元;若进项管理不到位,实际税负会明显上升。

由此可见,计税方式变更后,项目税负更依赖工程管控质量,且高度关联进项发票的取得与抵扣。以往简易计税无需考虑进项的时代结束,企业必须重视进项管理,才能保持税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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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的税负平衡与成本管控

面对甲供材宽松计税取消的政策变革,施工企业与造价人员需从多维度调整工作思路,实现税负平衡与成本可控:

第一,合同条款重构。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甲供材范围、价格、发票开具方式,重新约定计税方式、税金承担、价格调整条款,避免因计税规则变更产生造价纠纷。

2024版新清单计价规则与2026年增值税新政并行执行后,甲供材项目的计价与税务抵扣逻辑已形成统一闭环。根据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第3.2.4条规定,发包人提供材料且由承包人负责安装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含甲供材本身价格,仅计取安装服务相关费用。结合第3.2.11条计税规则,增值税以清单计价金额为计算基数,甲供材金额不计入承包人工程价款与计税基数,不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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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由建设单位采购并取得进项发票自行抵扣,承包人无法取得甲供材进项税额,仅可就自身安装服务、自购辅材、机械设备租赁、分包服务等合规成本计税并进行进项抵扣。新项目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及成本测算阶段,应严格按照上述清单计价与计税规则执行,避免口径不匹配造成税金计取错误与成本风险。

第二,强化进项管理。全面梳理主材、辅材、机械租赁、劳务分包等成本,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足额取得9%13%税率的进项发票,最大化抵扣额度,降低实际税负。

第三,优化成本测算。造价人员在编制标前成本测算、投标报价时,统一按照9%税率测算税金,充分考虑进项抵扣因素,精准核算项目实际成本,避免报价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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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跟政策趋势,重构成本管控思维

2026年建筑业计税政策改革,是行业税务管控的重要转折点。甲供材宽松简易计税的终结,意味着建筑行业从“粗放式计税”转向“精细化管控”,对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成本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作为造价从业人员,我们是政策落地的第一执行者,必须精准掌握政策细则,熟练掌握计税方式判定、税负测算、合同筹划等核心技能,在招投标、合同签订、结算审计全流程中,为企业把控成本风险、实现税负平衡。

唯有紧跟政策变革,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与成本策略,才能在新政下守住企业成本命脉,实现合规经营与效益最大化

*本文系赵伟娜原创,独家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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