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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措施费新增130万,发包人该付吗?一文读懂24清单措施费判定逻辑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按“项”计价的措施费,常因合同约定与实际施工条件的变化产生争议,尤其在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等突发情形下,发承包双方对费用承担主体及调整幅度的分歧频发。

24清单及相关计价规范为这类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核心依据,下面咱们结合一个典型案例,探讨一下措施费调整争议的解决办法。

发包人

争议案例

某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按项计价措施费为固定总价400万元,附加仅重大设计变更可调整措施费,但没有作出具体界定。工程开工3个月后,当地出台扬尘防治新规,要求施工单位增设专项环保设施,并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常态化监测;同时,发包人提出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变更,导致承包人已搭建完成的临时设施,需要整体搬迁并重新建设。

竣工结算时,承包人提出措施费增加申请,其中扬尘防治新增费用50万元、临时设施搬迁重建费80万元,合计130万元。发包人仅同意支付30万元搬迁费,理由为:设计变更未涉及主体结构,不构成重大设计变更,故拒绝全额支付搬迁重建费;扬尘防治费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常规施工成本,政策调整不构成费用调整的正当理由,因此拒付该部分新增费用。双方就费用承担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从而引发争议。

造价技能

案例分析

1.核心争议:政策调整与设计变更引发的措施费增加,是否属于承包人风险范围,否按实调整?

本案例的核心矛盾在于,固定总价模式下,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政策调整及设计变更,能否突破原措施费包干约定,额外产生的费用责任归属需结合24清单规范、合同约定及法律原则综合判定。

2.判定依据:24清单及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24)明确,按项计价的措施费虽由承包人对其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但当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时,应合理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需按政策规定足额计取,不得随意扣减。

②《民法典》公平原则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案例中扬尘防治新规属于政策突发调整,超出承包人投标时的合理预见范围。

③ 24清单中关于发包人责任事项的界定包含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法律法规与政策性变化等情形,明确此类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应由发包人承担。

3.解决办法:两类新增费用均应按实调整,由发包人承担

结合上述规范依据与判定标准,对本案例争议作出如下结论:

①扬尘防治新规引发的增加费用属于政策性变化导致的额外成本,非承包人常规施工风险范畴。该政策调整发生在开工后,承包人投标时无法预见,且新增环保设施及监测工作是遵守政府强制性要求的必要举措,符合24清单中法律法规与政策性变化的责任界定,应按实全额支付。

②地下车库出入口变更虽未涉及主体结构,但已导致临时设施搬迁重建,属于发包人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且该变更造成承包人原有施工准备工作失效,产生实质性损失。合同中未明确重大设计变更的界定标准,应从变更对施工的实际影响出发,认定该变更属于需调整措施费的情形,搬迁重建费应全额支付。

③固定总价约定不能对抗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实质性变化,案例中政策调整与设计变更均属于合同约定之外的重大变化,继续按原固定总价执行对承包人明显不公,应依据公平原则和计价规范,对措施费进行全额调整。

工程措施费

总结

按项计价的措施费是否应据实计算,需结合合同约定、工程实际情况及计价规范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1.合同约定优先

若合同明确约定按项计价的措施费为固定总价,不随实际情况调整(如约定措施费包干,除设计变更外不调整),则一般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若合同约定在特定情况下(如工程变更、政策调整等)可对措施费进行调整,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计价规范确定是否调整。

2.工程实际情况变化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变化若因发包人原因(如设计变更、工程范围调整)、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措施费实际发生情况与投标时预计有实质性差异,且该变化在投标时难以合理预见,根据公平原则和计价规范,可考虑据实调整措施费。

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变化若因承包人自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合理等原因导致措施费增加,一般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通常不予调整。

3.计价规范要求

根据24清单及相关规范,按计价的措施费以项为单位,其完整性及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但规范也强调,措施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取,若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应合理调整。对于不可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施工费),一般应按政策规定足额计取,不得随意扣减,除非合同有特殊约定。

措施费

写在最后

计价的措施费是否据实计算,不能一概而论。

1.若合同有明确约定且无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应优先按合同执行;

2.若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存在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措施费实质性变化,可以依据公平原则和计价规范,要求对措施费进行合理调整,但需承包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情况变化及费用增加的合理性。

*本文系马玉晴原创,独家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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