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eaName}}

选择地区 ×

直辖市

  • {{item.name}}

A,F,G,H

  • {{item.name}}

J,L,N,Q

  • {{item.name}}

S,X,Y,Z

  • {{item.name}}

广东

  • 昌平

施工单位自行增加施工内容,发包人知情未反对,结算能计吗?

做工程的人都知道一条铁律:按图施工,无指令不变更。施工合同里也常写明,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自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价。但(2020)最高法民终483号判决给这条铁律开了一道口子——承包人自行增加的施工内容,如果监理和发包人明知却不提出异议,法院可以认定双方就该项施工达成了变更合意。说白了,你看见了,你没出声,活儿留在工程里,结算时就别再说"我没同意"。

一、案例详情

某省三建建设集团承建凯创置业的项目,合同明确约定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施工中,三建公司在不同墙体交界处加铺了一道纤维网格布。原图纸没有这道工序,验收规范也无强制性要求,三建公司出于防开裂考虑自行加设。这道工序铺在外露部位,监理和凯创公司现场巡查看得见,但全程未发整改单、未叫停、未留书面反对意见。结算时凯创公司拒付,理由是图纸没有、合同禁止擅自变更,凭什么由发包人买单。一审法院支持计价,凯创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法。

二、最高法的裁判决

最高法维持原判,认定纤维网格布客观存在,监理和凯创公司明知三建公司以此方式施工却未提出异议,一审认定双方就施工方式达成合意并无不当。这一认定背后的逻辑分三层。

第一,工程变更的本质是合同变更,核心在于合意。合意不限于发包人发书面指令这一种方式,也包括主动口头或书面授意,以及明知承包人按某种方式施工却不反对。现场知情不发声,在合理期限内保持沉默,就被认定为默示同意。

第二,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对施工现场负有监督检查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网格布铺在墙体交界处,属外露部位,并非深埋看不见的隐蔽工程。即便属于隐蔽工程,监理巡检、检验批报验等环节也应当知悉。发包人说不知情或不同意,却拿不出曾经提过异议的证据,沉默就被推定为接受。

第三,施工成果已固化在建筑物中,发包人是实际受益方。工程竣工交付,这道网格布实实在在地留在建筑物里,发包人享受了成品质量效果,再以合同禁止擅自变更为由拒付费用,法院不予支持。同类逻辑在另一案件中也有体现:外墙涂料改为面砖,发包人知情后未反对,法院同样判令承担增价。

三、对承包人的启示

看到这个判决,承包人不要误以为随便加点活、对方不吠声就能要到钱。本案能赢,靠的是施工内容客观存在、发包人明知、且拿不出反对证据三条同时成立,缺任何一条逻辑链都断。尤其在隐蔽工程上,如果施工完成后对方确实不知情,承包人连"明知"这一条都证明不了,再想计价就更难了。

实操中承包人应做到四点。第一,能发函就不沉默,发现需要增项,第一时间发工程联系单或洽商单,写清拟施工内容请对方确认,留存签收记录。第二,全过程留痕,施工日志、监理巡检记录、微信群消息截图、现场照片视频都要建档,这些材料在诉讼中是最直接的证据。第三,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报验,监理不签字也要留存送达凭证,证明你报了对方没签。第四,结算书中将增项单独列出,要求对方在核对稿上批注"无误"或标记"争议项",不要等到诉讼才翻旧账。《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也印证了这一精神:没有书面签证,但能证明经发包人许可实施的,仍可据实计价。

四、对发包人和监理的警示

这个判决对发包人和监理的警示更直接。合同写"不得擅自变更"不等于自动免责,履行中的默示行为可以覆盖纸面条款。监理发现不按图施工,应当天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按图返工,抄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增项联系单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建议不超过十四天)书面回复"不同意"或"按原图施工"或"另行委托",而不是只回一句"收到"。超过期限不回复的,同样可能被认定为默示同意。

微信回"收到""好的""先看现场"这类模糊措辞,在大量案件中不被认定为明确承诺,但长期旁观不发声反而更危险,你连表态的动作都没有。固定总价合同也不是挡箭牌,承包范围以"图纸加合意"为界,默示合意扩出去的部分仍另算。

结语

按图施工是原则,但工地不是法庭。发包人和监理对承包人自增内容明知可异议却不异议,法院可以认定双方私下把合同改了。对承包人来说,敢干更要敢留证,没有证据支撑的默示同意只是一厢情愿。对发包人来说,现场看得见的时候不张嘴,等到结算时再张嘴已经晚了。


新干线头条是提供给用户的知识共享平台,新干线头条上的内容均由在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发布,如您在新干线头条上发现违法或侵权内容,请 【立即反馈】 或拨打我们的投诉专线4000-960-166与我们联系。
0
收藏 2
评论 9
分享
  • 复制链接
  • 新浪微博
  • 微信扫一扫
|
反馈
热评
(作者) 内容检查中 未能发表

@   {{replyItem.content}}
内容检查中 未能发表
暂时没有回复,收到回复时可在此看到并进行答复

还有0条回复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

共28条评论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选为热评 (作者) 内容检查中 未能发表

@   {{replyItem.content}}
内容检查中 未能发表
暂时没有回复,收到回复时可在此看到并进行答复

还有0条回复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

内容推荐
更多资讯

头像

已发表259篇文章

推荐关注换一换

头条热榜 换一换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