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清单计价规范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款进行变动的提出、计算和确认。

一、调整流程

价款调整

二、下列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物价变化;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其他注意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对发承包双方履约不产生实质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三、建立价款调整台帐(以项目为单位或以合同为单位,根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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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师、原筑龙网造价问答顾问专家、第七届广联达华春杯安装算量大赛季军(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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