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暂估价

    结算材料认定的单价高于投标时材料暂估单价,请问结算时如何调整?是不是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变,即材料暂估单价不调整,另外在表格中用(材料认定单价-材料暂估单价)*材料结算数量*(1+税金),是不是有可能出负值,备注:山东省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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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变,即材料暂估单价不调整,另外在表格中用(材料认定单价-材料暂估单价)*材料结算数量*(1+税金),是不是有可能出负值,备注:山东省结算办法

    这个公式是我对清单规范的总结;

    如果确认的材料单价低于合同单价就出现出负值。

    调整材料价差,是不是只算税金调整材料价差,是不是只算税金调整材料价差,是不是只算税金

    一般地区材料费是不参与规费取费的,个别地区材料费参与规费取费,清单规范公式=*(1+规费率)*(1+税率)

     

    2015-05-24 11:09:40 

  • (材料认定单价-材料暂估单价)*材料结算数量*(1+税金)是对的,但是少计算了规费 ,当然是有可能出负值的  

    2015-05-24 10:29:03 

  • 结算材料认定的单价高于投标时材料暂估单价,请问结算时如何调整?

    应该利用调整材料价差形式 调整的。

    材料价差 只计取税金的。

    按你的公式可以的:(材料认定单价-材料暂估单价)*材料结算数量*(1+税金)。

     

    2015-05-24 1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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