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结算时的问题请教一下大家谢谢!

    工程结算时,施工队报送结算价高于投标控制价和中标价,在审核过程中能不能把施工方结算价审减到低于招标控制价,但可以高于中标价,相应的做下浮调整?

    2019-05-05 17:24:58 补充

    本合同价款采用    工程量清单报价    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结算。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和价格调整按照以下约定执行(价格调整非本合同明确约定,不作调整):

    (1)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有差值的,结算时不予调整该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工程量以最终结算审计工程量为准;②若取消某工程项目,则该项目的价款应从本合同总价中扣除,不予支付。

我来答  邀请别人来回答
 提醒提问者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6)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主要看合同类型和合同价格调整方式的约定;

    而不是个人主观的来判断审计,你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需要契约精神;

    如果合同约定申报预算审核后按照让利系数做下浮是可以的

    如果没有约定,不妥当

    首次提交 2019-05-05 17:12:08  最近修改2019-05-05 17:13:37 (修改过2次)

  • 审核要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来结算啊,不能说必须在什么范围内。

    2019-05-05 17:12:56 

  • 工程结算时,施工队报送结算价高于或低于投标控制价和中标价都有可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该给多少就给多少。

    (1)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有差值的,结算时不予调整该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工程量以最终结算审计工程量为准;

    此条是违法条款,属于无效合同条款。

    首次提交 2019-05-05 17:13:10  最近修改2019-05-05 17:39:00 (修改过1次)

  • 所有的结算审核必须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来执行,至于审减到什么程度跟施工合用的约定有关系,审核程序必须依法依规来执行,并非个人行为

    依据你的补充资料,本合同的结算原则就是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首次提交 2019-05-05 17:14:01  最近修改2019-05-05 17:29:13 (修改过1次)

  • 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结算的成果必须经双方确认,这与招标控价没有大的关系。此合同没有什么问题!

    首次提交 2019-05-05 17:15:05  最近修改2019-05-05 17:29:30 (修改过1次)

  • 主要看合同约定

    2019-05-05 17:17:05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