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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翼 2019-12-06 12:21:24 | 陕西省 结算审核 | 26202查看 4回答
陕建发【2019】1246号文调整安全文明措施费率(不可竞争费)由3.8调至4
陕建发【2019】1246号文调整安全文明措施费率(不可竞争费)由3.8%调至4%,依据图中合同条款,对陕建发【2019】1246号文及类似政策性文件甲方应该调整么?
合同措施费调整属于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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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
2019-12-06 12: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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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应该调整的。你合同的规定是针对与可计量的措施费,而不是这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所以这个是按照政策进行调整的,这个是不可竞争的费用。
2019-12-06 2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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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调!
2019-12-18 15: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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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2019年12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项目执行调整后标准。截至2019年11月30日未完成的项目,2019年12月1日以后完成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
2020-01-09 1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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