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清单计价单价调整

    合同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和参照的综合单价,按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执行相应的工程类别,人工、材料、机械按投标报价中相应报价执行,若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价,则由发包人按市场价核价,按此原则计算后:土建造价下浮10%,安装造价下浮15%,市政园林造价下浮20%作为最终结算价(安全文明施工费[2006]177号、规费和税金不下浮)。我想请假一下,如何操作才能在计价软件中达到既按规定下浮综合单价的10%,又能满足规费和税金以下浮之前的基数计算,谢谢各位热心的高手,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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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在单价构成中,未计价材料那行,费率那输入数据。那么软件就只把这笔费用下浮即可。

    2012-08-08 16:29:19 

  • 只能调整里面的主材价格或人工费用

    2012-08-07 14: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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