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对全省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开展检查!查挂证、在岗履职、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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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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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于:网络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4月18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执业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对全省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开展检查
检查对象:在山东省企业注册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检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网上筛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重点核查“挂证”、在岗履职
(一)检查其注册证书和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检查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工资发放及考勤记录等材料是否完备,结合注册记录及执业业绩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挂证”行为。
(三)检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核查项目负责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签章及在岗履职情况。
(四)检查其权利落实和义务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省厅将进行督查!重点抽查多重社保、无社保、社保缴纳与注册单位不一致人员
2024年10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主管部门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并随机抽取不同类别建设执业师进行现场检查。
通过网上数据筛查,对社保缴纳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多重社保、无社保信息等异常情况人员和被投诉举报人员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11月底前进行处理处罚。
对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同步到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将检查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开通报。
原文如下: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执业资格制度,切实加强建设执业师执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2024年度部门联合和部门内部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安排,决定对全省建设执业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山东省企业注册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一)检查其注册证书和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检查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工资发放及考勤记录等材料是否完备,结合注册记录及执业业绩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挂证”行为。
(三)检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核查项目负责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签章及在岗履职情况。
(四)检查其权利落实和义务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检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库,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标签,并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采用现场检查、网上筛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一)市级自查(2024年9月底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对照检查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检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自查。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的原则,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争取合并开展,提高执法效能,尽量不影响被检单位的正常运营。
(二)省级抽查(2024年10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主管部门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并随机抽取不同类别建设执业师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网上数据筛查,对社保缴纳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多重社保、无社保信息等异常情况人员和被投诉举报人员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三)处理处罚(2024年11月底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检查要求,督促存在问题的执业师按期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踪督导。对逾期不改的,保留过程材料、补全证据链条,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进行处罚。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的职责,按照时间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二)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应立即核实处置。对投诉举报较多、有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并根据检查结果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同步到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将检查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开通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全省建设执业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联系人:省培训注册中心柳雨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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